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对疫情防控和近期工作通知和要求,全力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在学校未正式开学前,毕业生不允许返校;疫情解除前不急于外出求职和实习。
二、要认真研究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创新方式方法,群策群力,组织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及各学院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全部暂停,以尽量减少毕业生流动,减少人员聚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相关院所进一步摸清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掌握各类别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动员、分类引导和就业帮扶等工作。
1、各相关院所要摸排2020届所有毕业生目前就业情况,掌握哪些毕业生已签约、哪些毕业生正在签约、哪些毕业生在求职,哪些毕业生有就业困难、委培或定向毕业生的委培定向协议是否手续齐全。各单位要通过扫描或拍照形式收集毕业生已签约协议和委定协议的电子稿备用。
2、各相关院所要制订2020届“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工作方案,特别关注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提供就业指导、帮助推荐就业单位、进行心理疏导。
3、加强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精准推送工作,积极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关注并利用学校就业信息网、江财就业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招聘平台或各地人力资源部门网站发布的就业信息,以及企业官网或官微推送的招聘信息。
4、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开展线上校园招聘活动;适时引入网络招聘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视频双选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短视频发布或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开展招聘宣讲活动;对个别有需要的企业,也可组建临时微信群,进行“微招聘”。
5、各院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业专职老师、班主任要认真学习和了解省教育厅省就业办“江西微就业一智就业系统”的流程和要求(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为毕业生智能化就业提供指导。按照省就业办的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将网络智能化就业工作要求及时通知到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业专职老师、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生及用人单位。
6、确需紧急办理就业协议书或签章的,毕业生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发给学院专职老师,由学院就业专职老师汇总后联系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每周三统一将电子稿打印盖章后,通过扫描拍照或顺丰、邮政快递等方式为毕业生办理。
各学院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实现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服务窗口疫情防控事项公告